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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同性恋:性取向有对错之分吗
福建女人网(fjlady.com),作者:佚名 , 时间:2007-4-16网友: 我不是一位同性恋的人,不过我想谈谈对同性恋的看法。我今年18岁,是一个女孩子,我认为同性恋并不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,一个人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对象,我认为这是最基本的权利,只不过他想选择的是别人没有选择的东西,或者说,是别人不可以接受的一件事情。为什么别人不能接受?只是因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这么做。如果说有人做了,是不是就不是这样的呢? 李银河: 你说得对,性取向没有什么对错之分,它是人的权利。但你以为“自古以来没有人这么做”却是错的。古希腊时期,同性恋是普遍的实践。中国古籍上也有大量关于同性恋的记载。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、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,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,还是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;无论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,还是在远古时代。 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中,同性恋是一个彰明昭著的现象;有时它在当地的文化中,甚至占据着优越的地位,同性恋者因其特异性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仰慕。 在四千年以前,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间的性爱行为看作神圣的事情,传说中认为,霍禄士和塞特这两位大神有过这种行为。古埃及的后宫,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亲密的同性朋友。古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。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、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、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,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的历史中,也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。 根据记载,在古代的美索布达米亚,也有大量同性恋现象存在,并有许多男妓专门为同性恋者服务。在巴比伦的神庙,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,由教会实行监督,由主教负责管理。 在一些伊斯兰国家,由于女性与世隔绝,不易接近,又不受教育,在社会中没有地位,导致了男性中同性恋现象的风行。有些国家还有成年人喜爱青春期前幼童的风习,认为他们的容貌可以同美丽的女孩媲美。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,记载了青春期的同性恋现象,有专家认为,玛雅文明属于喜爱同性恋甚于异性恋的文明。玛雅的男孩在结婚之前,父母通常会给他安排一个男性玩伴 (男奴),以满足他的需求。玛雅人还认为,成人之间的同性恋是天性使然,难以改变,因而对同性恋采取了宽容的态度。 同性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。在古希腊,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渡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,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。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,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"高等教育"的一个分支,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,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,这成人被称为"爱者(lover)";少年被称为"被爱者(beloved)"。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,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,以仁慈、理解、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,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。在战争中,他们并肩作战;如果少年犯错,这成人要替少年受罚。少年长大成人后,或者结婚,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"爱者"。 在战场上,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。在不少战役中,斯巴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种"同性之爱"而赢得了战争。柏拉图对此曾作过如下评论:"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,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。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'爱人'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,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……在这种情况下,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,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。"著名的底比斯圣军,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的。他们转战33年,立下辉煌战绩,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。在最后一次战役中,300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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