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婚外恋:花心丈夫欲享齐人之福
福建女人网(fjlady.com),作者:佚名 , 时间:2007-9-2一个已婚男人,每周有三晚与原配夫人共度,一晚与“小老婆”同眠;三人和平共处,原配夫妻永不离婚———这荒诞不经的情节并非出自肥皂剧情,而是广州市某事业单位一名退休职工与结发妻子、婚外新欢三人共同遵守的书面约定。 李清与王化年纪相仿,既是同学,又是同乡甚至同村,一道离开家乡梅州到广州闯荡。1977年底,两人结为秦晋之好。 婚后,他们生育了两个儿子。王化因工作要求,经常外出跑船,常年不在家;身为某省级医院护士的李清则在广州黄埔区一个小岛上班。 李清说,自从王化的工作调动回广州某事业单位后,他就彻底变了:开始是天天接受吃请、应酬;1999年起,王化认识了在某酒家从事服务业工作的年轻女子宋娜,并迅速“坠入情网”。两人先是在黄埔区文冲一带租房同居;2001年2月下旬,趁李清上夜班,王化干脆把宋娜带回了家里。 李清怒不可遏,将老家的公公婆婆请来评理。不料她下班回家,看见的竟是公婆用自养的土鸡款待“新媳妇”的“和乐”场景,并称这是“一家团聚,子孙再多也不嫌多”!他拍胸脯说自己能同时养活两个家,向李清摊牌:要么两人离婚;要么你别管我。 出于对儿子成长的考虑,李清没有同意离婚,但她不断到丈夫单位反映“问题”,更是惹王化频频发怒,经常对她施以拳脚。为了维护“一夫二妻”家庭生活的稳定,不再“两败俱伤”,2001年、2002年期间,王化、宋娜与李清之间多次就三人关系签下协议。 其中,2001年10月,在王、李签字并由王化代宋娜签字的一份《协议》中,三人约定:“宋娜不准以任何方式威逼王化与李清离婚;王化也不准为了要和宋娜结婚威逼与李清离婚”。2002年6月,三人又立下《三人协议书》,约定由王化按照工作生活规律,每周三个晚上在李清处过,一个晚上给宋娜。在这份协议的最后,三人还“展望未来”般约好:“过去已过去,从此以后,互相爱护,互相尊重,相互之间不准谩骂、伤害”;协议由“三人共同执行,共同维护家的安宁”。 有了“协议”保障,王化公然过起“一夫二妻”的生活,一边与宋娜及其女儿共建“三口之家”,一边又与原配夫人和两个儿子过着四口之家的生活。 但李清的生活越发像在地狱般痛苦:与丈夫同眠的夜晚,王化时常趁她睡着时,朝她耳边狠狠吼一嗓子把她吓醒,时间长了,她落下一身病痛;有时王化甚至半夜里将她赶到天桥上去“再找个人过”,说这样她就不会再干涉他与宋娜的事情;因带宋娜回家两人起争执,王化将李清打得血流不止,她万般无奈只好报警……
优雅世界,品味生活! 文章来源:福建女人网-荆楚网-楚天金报 |